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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办理学位证明书规程

  • 发布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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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证书的管理,规范学位证明书办理手续,根据根《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位证明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8]11号)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学位证书是学位获得者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学位证明书是应学位证书持有者遗失或损坏学位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位信息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学位证明书作为学位的证明,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确认其学位证书已遗失或损坏后,可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本科生,其获得的学位证书信息已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备案,其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后,若用人单位招聘、学校招生等验证其学位证书真伪时,可通过该网进行在线电子学位认证;2008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本科生,其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后,若用人单位招聘、学校招生等验证其学位证书真伪时,可通过该网申请办理书面学位认证报告。以上两种情况外仍需办理学位证明者,可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三、补办学位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补办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手写的个人申请。

2.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如无单位,需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并在第1项的个人申请中写明“本人目前无工作单位”)。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小二寸正身免冠纸质照片3张及电子版1份(照片要求见附件2)。

5.办理学位证明书需收取一定费用。

(二)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流程

1.补办申请人持个人证件及证明信到学校档案馆(目前在泰安长城路校区,0538-6222384)查询本人留存档案材料,经档案馆核实后,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学籍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理。

2.提交时间:正常工作时间的每月1-7号(工作日)。

3.提交地点:泰安:行政楼一楼103房间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6237435。

济南:行政楼三楼323房间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59556805。

四、学位证明书的办理领取

1. 学位证明书的办理需要一定程序过程,一般如果材料齐全、审核没有问题,10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出来。

2.学位证明书办理出来之后,会在学校教务部主页公告办理结果名单。

3.请补办申请人依据教务部公告的办理结果名单,在工作日到学校收费科办理缴费手续,持缴费收据到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补办的学位证明书。

五、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对弄虚作假者不予办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本规程所指的学位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七、本规程由教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务部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普通高等教育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doc

附件2:照片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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